化工库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排风系统要求_济南鸿安电子有限公司

化工库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排风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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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库可燃气体报警器联动排风系统要求

日期:2023/8/16 16:27:22  发布人:作者  来源:网络

      化工库可燃气体报警器监控系统与联动排风系统为独立运行的设备,为保证库内易燃易爆气体低于报警值和良好的通风,排气系统需长时间开启。此种情况既造成能源的浪费,同时也加重了库内防爆空调的负担。为保证作业人员的通风安全,并降低能耗,先需要增加联动控制装置,具体要求如下:


1、库内所有防爆型排气扇与现有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联动,当库内可燃性气体浓度超标时,联动装置获取可燃气性气体检测仪的电信号并立即启动所有排气扇,进行强排风模式,同时不影响现有的声光报警功能。
2、联动装置具有定时控制启动的功能,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任意设定时间间隔。系统根据设定的时间启动排气系统进入全排风模式,通风时间不低于30min,完成后自动关闭。
3、现安装的联动装置不影响原有手动启动模式,既作业人员可根据需要手动启动排风系统;
4、根据规划及化工品不允许混类存放的要求,配合拆除安装不合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做好封堵处理,确保满足防爆场所的要求;
5、设备需满足GB3836-2000防爆气体环境中电气设备的要求,电线路需增设防爆管,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dm IICT6,防护等级不第一IP66.
    为保证联动装置的正常安装,请资产管理部门与安全环保部共同对已有的可燃气体报警器进行全面检查和为户,确保正常工作,同时对排气系统进行保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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